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会议部署的重要一年。全年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务实进取,以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为主线,持续完善“四个体系”,坚定推进“两个着力”,更好履行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职责,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进“六个民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做出民政更大贡献。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检验标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重示范引领、上下联学、学用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全市民政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列清单、设指标、定目标、抓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落实落地。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二)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发挥各级老龄办协调督促职能,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老龄工作体系。加快老龄政策创制,科学规划编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研究制订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健全老年人权益维护机制、深化人口老龄化省情市情教育等政策文件,建立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各级老龄协会(银龄志愿者协会)设立进程,积极培育发展涉老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幸福时光·邻里守望”“银耀洪城·老有所乐”“桑榆未晚·老当益壮” 等系列活动,积极构建老年人参与体系。健全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欺老、虐老、骗老等涉老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老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援助行动。持续开展“敬老月”、重阳节走访慰问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教育活动。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失能失智照护,推动市县福利院照护能力扩容提质,年底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2%以上。持续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扩大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覆盖范围。持续健全县(区)、街道、社区、小区并向家庭延伸的城市养老服务网络,重点打造以收住失能失智人员为主的区域性专业照护机构;改造提升4家标准化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增3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扎实推进老年助餐点建设和可持续运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巩固农村养老改革成果,完善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人员、财务、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持续优化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新增5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整合利用腾退的农村小学、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建设25个“一老一小幸福院”。打造南昌养老幸福品牌,着力推动“四个幸福”(一老一小幸福院、幸福食堂、幸福时光、幸福列车)发展;构建“四级服务网络”,县区层面要打造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补贴资金、购买服务、探视巡防的智慧监管。推动县区级福利院运营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乡镇街道层面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村(社区)层面要主动挖掘闲置场地资源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活动中心、农村颐养之家、幸福食堂等点位,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家庭层面,要积极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帮助家庭链接更多的社会养老资源。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广使用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养老院院长40人以上,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920人次以上。
(四)构建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加大普惠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培育一批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康养、旅居养老、候鸟式养老等产业。繁荣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拓展养老领域消费,用好国家“两新”政策。推动银发经济“六进”活动。各县区要结合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敬老月”等活动,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举办主题购物节,打造“银发集市”“老年人文化节”。
三、提升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
(五)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提补工作。健全完善、迭代升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各专项救助部门强化信息共享,统筹用好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政策措施。根据省民政厅部署,积极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建立民政部门统一监测认定,各职能部门协同帮扶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积极推进县(区)级服务类社会救助枢纽型平台建设。推进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在中心城区开展社会救助爱心超市试点建设。推动完善发展型救助政策,加强基本生活救助政策与就业救助、产业帮扶政策衔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六)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对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高中和大学阶段就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改革,探索社会化服务机制,将儿童福利机构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为脑瘫、唐氏综合征、自闭症等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推进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积极引导落实家庭责任,协同有关部门提供监护状况和心理健康评估、探视巡访和心理疏导以及心理干预个案等服务。严格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做好国内收养登记管理。
(七)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加强补贴发放管理,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推动两项补贴“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深化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推进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建设。强化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服务。
四、优化社会事务管理
(八)深入开展婚嫁领域综合治理。持续整治高价彩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和群众自治作用,深入开展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整治,持续推广“请客不随礼”“节俭办宴席”。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对农村专职、兼职“红娘”“媒婆”管理。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进景区”。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准备工作。大力发展甜蜜经济,探索“服务+产业+文化+旅游”全新模式。
(九)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做好腐败案件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查办。健全殡仪馆、公墓管理办法,完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殡葬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坚持殡葬公益属性,稳妥有序推进殡仪馆“民转公”改革。推进殡葬服务“减项降费优服务”,制定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措施,出台收费项目指导目录,加强殡葬价格管理,坚决查处诱导消费、捆绑消费、价格欺诈等行为。完善殡葬设施建设,推动供给不足的地方新建或扩建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稳妥推进风景名胜区公墓整治,景区内严禁新建公墓;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合法建设、正在使用的继续使用,但不得扩建;对全域纳入风景名胜区的地方,推广建设骨灰堂。深化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倡导节俭办丧,进一步简化办丧程序,缩短办丧时间,减少办丧规模,持续整治厚葬薄养、游丧闹街、散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
五、深化社会治理创新
(十)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六同步”“两纳入”等党建协同责任,持续推行社会组织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大社会组织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强力推进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治工作。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好社会组织专业资源,助力经济建设、社会治理、公益服务等。
(十一)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围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重大战略任务,结合各县、区需求和意愿,稳妥有序优化乡级行政资源配置。深化南昌地名文化保护利用,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跟着地名看南昌”系列活动。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加强界线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进(贤)余(干)线、高(安)安(义)线两条设区市间县级界线,红(谷滩)南(昌)线、新(建)红(谷滩)线、东(湖)青(山湖)线、青(山湖)南(昌)线四条设区市内县级界线以及沙(井)凤(凰洲)线等33条乡级界线的联合检查,加强界桩等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继续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界线勘定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南昌地名命名采词库。
(十二)促进慈善和福彩事业规范发展。健全慈善促进政策制度,完善慈善激励扶持措施,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慈善网络。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健全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年度支出、保值增值、慈善信托等政策,慈善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各级慈善会建设,促进慈善组织联动发展。创新线上线下募捐机制,精心组织开展“赣鄱情·慈善公益节”“慈善一日捐”“久久公益节”等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数字慈善”,通过APP、二维码等,推广网上捐赠、随手捐赠、指尖捐赠。大力发展行业慈善工作。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推进社区慈善综合体、慈善超市、慈善驿站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慈善组织募集管理善款、使用慈善财产、实施慈善项目、设立分支机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全市所有慈善组织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全方位推动整改整治。全面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福彩销售拓点增量,深挖“公益、责任、阳光”的品牌价值,更好塑造福彩形象。
六、提升民政自身建设水平
(十三)提升管党治党能力。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化拓展“四强”党支部创建成果,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构建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持续深化巡视、审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
(十四)提升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民政工作方法、手段、机制创新。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厘清改革任务。树牢“策划+规划+设计”的思维,不断增强改革精准性、协同性、联动性、时效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以及各方面支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对标大湾区、长三角,探索全国首例、做出成功案例。提前全面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市民生实事等各项重点任务。
(十五)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打造“六化融合、五社联动”的“148”乡镇民政服务体系。坚持科学建站,建立健全1个县级总站、若干个乡镇分站的“1+N”网络体系,并确保服务延伸到村(社区)。突出公益属性,加强对第三方承接机构的筛选,杜绝由营利性公司承接运营。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4类重点群体以及社会救助、老龄和养老、儿童福利、社区社会组织、慈善帮扶、残疾人福利、临时遇困人员救助、移风易俗等8大业务开展服务。统筹各业务领域购买服务需求和计划,做到统一购买服务、统一下达任务、统一考核验收、统一拨付费用。整合阵地资源,对内整合养老服务中心、未保中心、慈善站、社会救助站、“一老一小”幸福院、幸福食堂、康复辅具站等民政服务资源,对外探索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共同建设,实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服务互联。
(十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坚持规划引领,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高质量推进“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成果转化和运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托省民政厅“数字民政”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国通办”等事项,今年新增3个以上市级地方标准。健全完善民政统计制度。加快构建“机关+事业单位+直管社会组织”工作格局。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补齐民政服务人才缺口。健全完善资金项目分配使用制度机制,加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和民政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做好帮扶支援等各项工作。
(十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体制机制,推行“互联网+民政监管”,实现横向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纵向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一体加强政策宣传、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群众反映诉求依法依规受理办理。加强保密教育和管理,完善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措施。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加强民政各业务领域矛盾纠纷、服务机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八)提升文化铸魂能力。实施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选树一批“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健康殡葬文化。开展优秀地名鉴定命名活动,健全地名文化传承保护体系。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积极弘扬现代慈善文化。大力培树民政行业先进典型。推动民政业务与文化深度融合,精心打造民政工作品牌、文化品牌,讲好民政故事。